12月18日下午,随着一辆槽车驶入石家庄高新区LNG储配站,并顺利完成首车LNG资源的装车作业,标志着天津国际油气交易中心(简称“天津交易中心”)创新推出的“电子仓单+链交易链交收”模式,实现了交易交收的闭环。
在此模式下,资源方通过天津交易中心发起以“电子仓单”为交收形式的LNG预售交易,采购方在成交后,可按需进行转售,在电子仓单过户后,仓单持有方可凭仓单向交收仓库提报提货计划并完成提货。这一系列过程,是天津交易中心依托领先的区块链平台,链接产业链的下中上游及基础设施方,共同构建的一个行业领先的、创新的LNG商品线上流通新模式。
打造全流程线上贸易新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电子仓单通过线上过户形式,可实现物权的快速转移。天津交易中心本次电子仓单交易交收的全过程如下:
交易全流程示意图
(1)12月6日,石家庄广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石家庄广亿达”)通过天津交易中心发布220吨LNG商品预售竞价交易公告,公告中约定12月11日为竞价日,于12月16日为货物交收日,届时将以“电子仓单过户”的方式完成LNG货物交收,提货仓库位于石家庄高新区LNG储配站(简称“石家庄储配站”),仓单项下LNG资源的存储费付止日为12月25日,对应的提货周期为12月17日-12月25日。
(2)在12月11日石家庄广亿达的预售竞价交易专场中,通过多轮竞价,其中新奥能源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新奥能源贸易”)竞得44吨LNG资源,交易中心在线上冻结新奥能源贸易500元/吨的履约定金后,双方当天签订电子购销合同,合同中约定在12月16日以石家庄储配站签发的44吨电子仓单过户的形式,完成货物交收。
(3)在12月12日,新奥能源贸易基于市场行情,挂牌销售44吨LNG资源,在当日挂牌场次信息中约定,在12月16日将以石家庄储配站签发的44吨电子仓单过户的形式,完成货物交收。随后,该笔挂牌资源当日被山东海瑞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海瑞”)摘得,同时,交易中心在线上冻结山东海瑞500元/吨的履约定金。
(4)12月13日,山东海瑞同样以挂牌形式将44吨LNG资源进行销售,相关挂牌信息如交收时间、形式、仓库等条款同上笔交易。最后,当日挂牌资源为海南龙欣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海南龙欣”)摘得,同时交易中心冻结海南龙欣500元/吨的履约定金。
(5)此前,石家庄广亿达已与石家庄储配站签署存储服务协议,将对应LNG货物进行入库,石家庄储配站及时完成验收核货工作。在12月16日交收当日,石家庄广亿达通过天津交易中心线上系统向石家庄储配站申请签发44吨电子仓单;石家庄储配站根据存货情况如实签发,该笔仓单经天津交易中心审核后生效。
(6)仓单生效后,石家庄广亿达根据与资源竞得方(新奥能源贸易)签订的电子合同,12月16日在线上提交了电子仓单过户申请,提交申请后该笔仓单被交易中心系统冻结;随后上述交易链条中的所有购销合同进入货款待支付状态,系统自动通知最后的买方海南龙欣支付货款。
(7)12月16日,海南龙欣通过交易中心线上系统支付全款,由交易中心冻结;海南龙欣线上申请货物交收,系统完成校验后,自动为各流程中的卖方生成电子仓单过户申请书,各流程方加盖签章并提交后,由仓库方(仓单签发方)依次完成电子仓单过户确认函的签章。
当所有电子签章完成后,交易系统瞬时在线上完成电子仓单的依次过户、并同时按三个购销合同不同的价格约定,依次完成货款的收付,该交易链条中的所有相关方以电子仓单形式实现了货物交收。最终,海南龙欣获得电子仓单,石家庄广亿达获得全额货款。
(8)12月17日,在仓单项下货物的仓储费付止日前,海南龙欣向交收仓库线上提报提货申请,仓库方检核电子仓单信息无误后,海南龙欣最终顺利完成了首车货物自提。
作为行业首个全流程的线上贸易新模式,本次交易中的购销合同、订单、仓单等货权凭证,及相关执行操作记录,均在天津交易中心开发的油气产业公用区块链平台—“智象链”上进行了存证,确保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赋能全链条产业客户发掘新商机
相较于传统的线下贸易模式,“电子仓单+链交易链交收”的贸易新模式不仅展现了天津交易中心对产业客户交易需求的深刻洞察和积极响应,更在交易中实现了合同流、资金流、货物流和发票流的“四流合一”商品流通新模式。该模式下,每一笔交易都通过交易中心系统完成线上购销协议的签署,形成合同流;每一笔交易在仓单过户时都有对应的资金流水与结算记录,形成与合同对应的资金流;每一笔仓单过户都在交易中心平台系统留痕,也有仓库审批签发留痕,形成对应的货物流;最后,每一笔合同由卖方开具发票并上传核验,形成发票流。在这一模式下,资源商、贸易商、终端客户和基础设施方等都可从中受益,实现多赢:
对资源商石家庄广亿达而言,完成商品入库、仓单注册后,意味着可随时履行交货义务,后期无需再进行传统贸易环节中的与下游客户之间的提货沟通、物流、对账等工作,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对新奥能源贸易和山东海瑞两家贸易商而言,无需再安排专门的结算、对账、计划调度等专业人员与上游和下游客户进行对接操作,极大提升贸易结算、交收效率,降低人工成本支出。
对终端客户海南龙欣而言,可在商品存储期内根据经营需求选择均匀或集中提货;也可灵活自主地再次进行转售;此外,如有存储展期需求,也可与仓库方协商存储展期,提供了便利性与灵活性。
对储罐设施方石家庄储配站而言,可在设施能力闲置时开放存储服务,提高设施利用率,获得货主支付的存储费收入。同时,在每次仓单过户时,其还可收取1元/吨的仓单过户费;如果货主有展期需求,还可以获取更多存储收益。
作为天津交易中心创新打造的LNG商品流通新模式,“电子仓单+链交易链交收”模式对于提升LNG商品的流通效率、降低产业客户的交易风险,提升资金和基础设施利用率等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
未来,天津交易中心将继续以客户需求为牵引,运用数智技术,持续创新交易交收模式,切实满足产业客户多元化的经营需求,为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来源:天津国际油气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