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开着一辆特斯拉酷炫的飘过,会引来周围无数艳羡的眼神。
而4月21日过后,多数人的羡慕变成了同情(幸灾乐祸)。
“我现在停个车都担心要赔得倾家荡产。”一位特斯拉车主4月22日一篇“呐喊”引起无数网友围观。
原来,4月21日晚,一辆特斯拉车型在车库内突发自燃,并造成多辆汽车烧毁。
就在自燃事件发声前,“不再弯道超车?中国叫停电动车大跃进”的热文激活了业内专家沉淀多年关于车用能源的万千思绪,如今自燃事件造成的广泛影响。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特聘专家李永昌说,自燃事件让他宛如骨骾在喉,急需一吐为快。
我们看看这位专家为各位读者带来了哪些值得深思的观点。
何谓新能源汽车?官方定义: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与氢燃料汽车。此说法尚值得推敲。
有人不禁要问,太阳能汽车都不算是新能源汽车吗?实际上,现在新能源汽车已经成了电动汽车的代名词。这也是只有我国才用的专业词汇。笔者认为,电动汽车就是电动汽车,没有必要说是新能源汽车。因为电动汽车诞生已经100多年,何新之有?
相反,大家对清洁能源汽车的提法则没有异议。因为,即使按照全生命周期来考核,天然气汽车、氢能源汽车和生物天然气汽车等均属于清洁能源汽车范畴,而不会产生歧义。
其实,叫停电动汽车大跃进是一件深得人心的事情。据了解,除中国以外,全世界电动汽车的制造厂家不到30家,而我国却有487家,且大部分没有造车和售后服务经验。
2018年,尽管我国所谓的新能源汽车销售了125.62万辆,但其中销量前十的公司就占了80.75万辆,其余每家公司的平均销售量尚不到1000辆。
再看看这些电动汽车的质量吧。当年就被召回13.57万辆,占比高达10.8%。2019年1~2月,又被召回2.28万辆。
一、电动汽车大跃进已造成和将造成的后果相当严重
1
花掉国家和地方财政上千亿元的补贴资金,减少了数百亿元车辆购置费的国家财政收入;
2
滋生了数额巨大的骗补旷世丑闻
仅举一例:据2019年4月4日的“南方周末”报道,靠关联交易卖车、靠补贴赚钱 ,是知豆电动汽车有限公司的生存秘籍。如果以平均每辆车6万元的补贴计算,该公司在2017年年底前卖出去的10万辆车至少可以拿到60亿元的政府补贴。
3
安全问题着实让人担心
仅2018年,我国就有40多辆电动汽车自燃。还有车辆行驶中突然断电等问题。
2019年以来,深圳市发生了多起新能源纯电动货车充电和营运过程中的电池热失控事故。
为此,3月17日深圳市新能源车辆应用推广中心发布了《关于加强新能源纯电动货车运营安全的紧急通知》。
我国推广电动汽车最早,世界电动汽车保有量最多的深圳尚需要发出这样的紧急通知,电动汽车的安全隐患能让公众放心吗?
4月21日,上海一辆停在地下停车场仅行驶3年多的斯特拉轿车又突然发生自燃烧毁的事件。这可是世界顶级的电动汽车,而且刚落户上海建设该车的生产基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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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10万吨体量的废电池的更换由谁买单,换下来的废电池如何处理?
2020年前后,我国电动汽车将进入更换电池的首个高峰期。据了解,一辆乘用车更换电池费用约6万元左右;一辆公交车更换电池则需要花费20多万元。
数十万辆电动汽车的更换电池费用怎么也要花费好几百亿元,更为严重的是至今我国还缺乏行之有效的处理废旧动力电池的办法。搞不好,将会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灾难性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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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汽车的二手车市场能有生存空间吗
由于电动汽车电池正常使用的周期较短,更换电池费用高,因此其二手车的贬值率相当高,很少有人会问津电动汽车的二手车。
所以可以预料,其二手车市场很难有生存空间。而今后,为数众多的报废电动汽车又将成为有毒的垃圾,给城市的环保工作带来难题。
二、政府的职能应该是构建有利于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与组织制定技术标准
既然我国已经进入了车用能源多元化的时代,需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来对各种汽车(包括燃油车、天然气汽车、甲醇汽车、电动汽车、氢能源汽车)的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进行统一的一视同仁的监管,营造一个宽松、和谐,容许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另方面,国家有关部门还应该制定和适时刷新涉及公共安全、群众健康与国策的关键共性标准并认真严格的监督标准的执行。
三、在标准面前,应该做到车车平等
关于车辆的标准主要的应该是排放,能耗和安全三个方面的。只要能够符合国家三个方面的标准,就应该一视同仁的允许使用各种能源的车辆的生产和销售。应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而不能也不应由行政单位简单粗暴地进行行政干预作出停止生产或者禁止销售的决定,因为这样做不但缺乏充足的理由,同时客观上起到了剥夺公民选购车辆类型的合法权益。
标准面前应该切实做到车车平等。针对一些地区曾经对柴油车不分青红皂白的实行禁运的不合理的做法,本人曾经发表过“不要妖魔化柴油车”的文章,只要柴油车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就没有理由对它实行禁产、禁售和禁行。
换言之,凡是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生产并登记注册的汽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道路上就应该是通行无阻的。
四、应该遵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
我国电动汽车的大跃进,既违背了自然科学的发展规律,又违背了社会发展规律。开发一个新产品,尚需经过研发试制、小试、中试、批量投产等阶段。可以加快、但不能逾越。
最初的“十城千辆”都没有取得真正成功的客观现实情况下,怎么能一下子就全国范围内大面积、地毯式的推广呢?
五、几点建议
1
尽快取消一切只限于电动汽车才能享受的优惠政策
比如国家财政与地方财政对购置电动汽车给的补贴,又如电动汽车免征车辆购置费的政策,一些地方政府出台的电动汽车可以不受车辆限购、车号尾数轮流限行的限制,等等。这样做,实际上对于其他车辆的来说是明显不公平的。
2
建议将财政补贴用于各种类型车辆的关键技术的攻关与科学试验。
例如电动汽车及其电池的安全性,高性能长距离天然气轿车的研发等。
3
建议尽快废止考核乘用车制造企业的“双积分法”
轻型汽车的能耗考核早有国家标准GBT19233-2008《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测试方法》和GB19578-2014《乘用车燃料消费量限值》,排放更须达到GB18352.6-2016《轻型汽车污染排放物排放限值及测试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根本没有必要另起炉灶搞什么“双积分法”;凭什么要求传统汽车制造企业生产电动汽车来换取积分呢?
4
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对前几年电动汽车的推广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总结与反思。
5
建议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对于各种类型车辆的生命周期内的经济性环保性,以及可持续性进行评价指标的确定,以便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六、要警惕氢燃料电池汽车也出现大跃进发展的苗头
目前国内已经有好几十个地方政府提出要研发氢燃料电池汽车、甚至要成为产业基地。从目前来看,我们尚还不具备相应的发展条件。要知道,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毕竟是一个资金投入与技术门槛都很高的产业,而且,还有不少不确定的因素。应该积极探索,但不宜全国遍地开花,重蹈电动汽车大跃进的覆辙。
综上所述,笔者完全赞同车用能源多元化的观点、并且支持其进行良性竞争、共同进步。至于选择什么具体的技术路线,应该有汽车制造企业决定;选购什么类型的车、则应交给市场和車主决定。
作者系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质监总局汽车召回鉴定专家、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特聘专家、四川省清洁能源汽车产业协会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