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覆盖全面、技术先进的水运装备LNG清洁能源应用体系,初步建成集约高效、功能完备的LNG水路运输系统,基本建成完善的加注服务网络,为国家能源结构调整和水运绿色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其中,新建公务船舶应用LNG比例达15%以上,长三角、珠三角、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京杭运河等内河水域新建内河和江海直达船应用LNG比例达10%以上,沿海和远洋船舶应用LNG有序推进。港口应用LNG比例显著提高,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等重点区域主要港口新增、更换的作业车辆、拖轮等应用LNG比例力争达到50%以上。
同时,趸船式、岸船式、移动式和槽车式等各种加注方式有序发展,初步形成1—2个有竞争力的国际LNG加注中心,基本建成便捷高效、布局合理、适度超前的船用LNG加注服务系统。沿海沿江LNG码头建设有序推进,国内LNG多元化水路运输系统初步形成,支撑国家能源结构调整的能力明显提升。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完善LNG码头布局规划,加快推进落实环渤海地区LNG码头重点布局方案,合理布局内河LNG码头;优化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合理有序布局港区LNG加气站;围绕建立长期稳定的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要求,积极推进沿海尤其是环渤海地区LNG码头建设,加快内河LNG码头建设,提升LNG接卸和转运能力。
据悉,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支持港口车船、作业机械以及船舶使用LNG清洁能源。鼓励地方出台扶持政策,将LNG动力船舶纳入政府购买服务优先选用范围,出台LNG动力船优先过闸、减免过闸费、优先靠离泊等鼓励措施。